很多作者喜欢将这留在全文最后的自我感言用后记二字来命名。
我喜欢装逼似的特立独行,所以这段百多字的话就用结局之后来命名。
本人是个废话较多的扑街作者。
这蛮力王已经扑到姥姥家了。
但我依旧坚持着将它写完了。
尽管我觉得最后一点还是很赶。
不过没关系。
因为终究没有什么人看。
在这里仅仅想那几位看的读者表示抱歉了。
我头一次将一部小说写满将近一百五十万字。
这是一种很怪的感觉。
我觉得我挺牛逼的。
可是想想那些大婶们的小说,三五百万字,字数榜第一的那位千万字数的小说。
跟这些一比,我这将近一百五十万字的扑街文章,就跟草一样的毫无意义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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