喜欢孤独的动物往往生存能力较强。
篮球,很时尚很流行的运动,但它对我来说,却没什么。
我家附近的篮球场,大都破败不堪,这里没有我这样的闲人,闲到自己去打篮球,他们大都为了生存而疲于奔命。
在我家的东南面,有一个荒废的建筑群,房屋的玻璃大都被砸得惨不忍睹。
场院里还有些七八糟的东西,地上还有大量的油污,我对这些不感兴趣,我之所以常来是因为这里很安静,应该是僻静,还有这里有一个篮球场,一个属于我自己的篮球场。
炎热的夏天,当人们坐在风扇的面前还大喊着要热死的时候,我则一个人在那个篮球场打篮球。
我光着膀子,露出可怜的骨架,一个人一直到大汗淋漓,直到我不想再动一动,然后小坐一会儿,恢复我能回家的体力,然后再一只手拿衣服,一只手拍着球回家。
一路上,人们的左眼球中会不约而同地折射出一个“傻”
字,而右眼球则折射出的是英文字母“B”
。
我想这就是我留给人们,这里的人们的印象吧。
而我依旧是一手拿衣服,一手拍球,任凭我单薄的**的上身满是汗水,一直到家。
当然我也并非总是这样,我会中暑的。
更多的时候是晚饭后,太阳的光线已经变得很柔和时我才去那个篮球场,直到很晚,很晚才回家。
那里大多数情况下只有我一个人,因为别人都害怕,害怕那里有不干净的东西,怕遇到邪门的事情,而我这么多年,却一点都没有发现,有时真希望自己能看见那些不干净的东西到底是什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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